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普通会员、专科高级会员、名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(一)权利
1.共有权利:
(1)享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2)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学术活动;
(3)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;
(4)取得本会或本会订购的有关资料;
(5)获得本会选派出席国际学术会议的机会;
(6)获得学会的表彰、宣传;
(7)退会自由;
(8)本会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2.普通会员除共有权利外,还享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3.专科高级会员除共有权利外,还有以下权利:
(1)享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2)参加学术组织承办的各类学术活动,经承办学术组织集体研究同意,可减免注册费;
(3)可申报学会开展的各类科技奖评选、科研课题立项、优秀论文评选等;
(4)优先被推选为本会理事、专业学术组织委员候选人;
(5)优先推选为中华医学会等学(协)会专业学术组织委员候选人;
(6)优先入选本会或推荐为上级及相关单位专家咨询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、科技评审等各类专家库成员;
4.名誉会员除共有权利外,还有以下权利:
(1)免交会费;
(2)参加本会主办的各类学术活动,免交注册费;
(3)可推荐为本会代表或学术组织名誉职务;
(4)可申报学会开展的各类科技奖评选、科研课题立项、优秀论文评选等;
(5)优先入选本会或推荐为上级及相关单位专家咨询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、科技评审等各类专家库成员。
(二)义务
1.共有义务:
(1)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,坚持人民主体地位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;
(2)遵守本会章程,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,支持本会事业的发展;
(3)执行本会和所在专业学术组织的决议、决定,完成本会和所在专业学术组织委托的工作任务;
(4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5)按期缴纳会费;
(6)本会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2.专科高级会员和名誉会员除共有义务外,还有以下义务:
(1)积极争取中华医学会等全国性学(协)会专业学术组织委员名额及更高学术职务;积极争取更多全国性学术活动在我省召开;
(2)应邀参加本会组织的科技奖、科研课题、优秀论文的评审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相关工作;
(3)应邀参加本会组织的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战略、政策、重大决策的论证、咨询等活动。
(4)及时准确掌握所在专业领域相关诊疗指南、专家共识等前沿技术及研究并向基层或者薄弱地区进行推广。
单位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(一)权利
1.享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2.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学术活动;
3.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;
4.推荐学会代表或理事、专业学术组织委员/成员候选人;
5.对学会开展的各类科技奖评选、科研课题立项、优秀论文评选等进行项目推荐;
6.取得本会或本会订购的有关资料;
7.获得学会的表彰、宣传;
8.可申请本会给予技术咨询和指导;
9.优先在本会主办的各类活动中进行展览等宣传,每次活动参展费用可享九折;
10.在本会的支持和协助下开展学术活动;
11.退会自由;
12.本会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(二)义务
(1)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,坚持人民主体地位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;
(2)遵守本会章程,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,支持本会事业的发展;
(3)执行本会的决议、决定,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;
(4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资料;
(5)对向学会推荐的候选人及项目承担审核监管义务。
(6)按期缴纳会费;
(7)本会规定的其他义务。